赣市旅字[2010]153号
关于开展2010年度
全市导游人员年审培训及考核工作的通知
各旅行社、市导游服务中心及相关单位:
按照江西省旅游局的工作布署,为加强导游队伍建设,进一步提升导游服务质量,提高导游员队伍的整体素质,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,现将我市2010年导游人员年审培训、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年审培训、考核的范围和时间
年审、培训范围:凡取得IC卡导游证的导游员均须参加年审培训、考核。
年审培训时间:2011年3月12日(周六)—13日(周日),并同时收取IC卡导游证送省旅游局年审。
培训地点:明珠大酒店三楼大会议室
时间安排:2011年3月12日(周六)
上午:8:30—11:30 听课
下午:2:30— 5:10 听课
2011年3月13日(周日)
上午:8:30—11:30 听课
下午:2:30— 4:00 听课
4:00 收取导游证
二、年审培训内容及考核
1、培训内容:认真学习《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》、《旅行社条例》和《旅游投诉处理办法》,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,进行政策法规知识更新和导游业务知识及技能更新,加大红色旅游、客家人文探微、卫生急救技巧相关培训力度,提高导游整体服务水平。
2、导游人员年审以考评为主,考评内容主要包括:当年从事导游业务情况,学习培训情况、执业信誉情况、扣分情况、接受处罚及游客反映情况等。
三、工作要求
1、导游人员年审培训考核是加强导游人员管理的重要举措,是提高导游人员整体素质的有效途径。各旅行社、市导游服务中心及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,合理安排好导游人员培训时间,严格执行培训考勤制度。
2、导游人员要高度重视年审培训考核工作,不得请假、不得缺课,不允许只交培训费,不参加培训。
3、认真填写《2010年江西省旅游人员年审登记表》一份(可从赣州旅游网www.gzlyw.com.co下载)。该《登记表》将作为导游员年审考核的重要依据,并于2011年3月18日前交市旅游局教育培训科(也可年审培训交IC卡导游证时一并交)。
4、年审培训费用按财政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300元/人(含年审培训、IC卡导游证年审、学习资料等)。
5、不参加年审培训考核的导游人员,IC卡导游证年审将不予通过。按照省旅游局年审考核的工作布署,对连续三年未参加导游年审培训考核的导游员,IC卡导游证将自动失效。
6、对IC卡导游证未年审而持证带团的导游员,将按《导游人员管理条例》有关规定进行处罚。2010年导游年审培训考核情况将在赣州旅游网www.gzlyw.com.co公示。
特此通知
二O一O年十二月二十九日